与其它国家一样,以色列限制旅客携带动物入境。符合以下条件时,(作为个人行李)随旅客一同抵达的狗、猫、兔及啮齿动物(野生动物除外,每种限两只)可不在农业部办理兽医服务处办理兽医允许证:
具备出发国政府在离境前七天内颁发的动物健康证,证明该动物已接受过检查,无传染性疾病。
动物所有人出具声明,证明随其入境的动物在九十天以前就已经归动物所有人拥有。
猫、狗应被确认在抵达以色列前至少30天、但不超过一年,该动物已接受注射狂犬疫苗。
从大洋洲、英国、日本、和塞浦路斯入境的犬只必须在入境后五天内再注射狂犬疫苗。
疫苗注射年龄(三个月)以下的猫、狗不得入境。
动物所有人应至少在入以色列境前48小时向贝特达干(Beit Dagan)的兽医服务办公室(传真:972-3-968-8963)提交以下作为个人行李入境的动物的相关信息:所有人姓名、动物种类、动物年龄、航班号及预计抵达时间。
通常情况下,如动物抵达时健康状况良好并具备所有需要证明文件,则无需隔离检疫即可入境。